作者bk094122 (小凱)
看板tax
標題[新聞] 年所得不到20.1萬 免繳稅
時間Fri May 2 11:05:33 2008
http://mag.udn.com/mag/wealth/storypage.jsp?f_MAIN_ID=359&f_SUB_ID=3374&f_ART_ID=123332
【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去年剛入社會的新鮮人,今年5月就面臨報稅問題。如果年所得不到20.1萬元,可以不用
繳稅;否則就得利用免稅額或扣除額,減少所得總額,少繳一點稅。
一年賺多少錢以上就得繳稅?每人有7.7萬元免稅額、單身標準扣除額4.6萬元以及薪資
特別扣除額7.8萬元,加起來是20.1萬元,只要年所得超過這個數目就要報繳所得稅。
即使年所得不到20.1萬元,還是得申報所得稅,才能領回每個月事先扣繳的稅款。
但年所得超過20.1萬元不一定得繳稅,關鍵在於有無善用免稅額和扣除額。稅法規定,
每扶養一位70歲以上的親屬,有11萬5500元的免稅額,70歲以下則是7.7萬元。
例如小劉26歲未婚,去年年所得25萬元,今年報稅時除了自己的扣免額,還列報63歲的
父親為扶養親屬,免稅門檻提高為27.8萬元(20萬1000+7萬7000),不但不用繳稅,還
可以退稅。
如果扶養親屬有所得,必須與納稅人的所得合併申報。
除了增加扶養親屬免稅額,單身社會新鮮人想節稅,可以從提高扣除額動腦筋。依規定
扣除額分為標準、列舉兩種,但只能二擇一,單身的標準扣除額是4.6萬元,只要列舉
扣除額超過4.6萬元,就有節稅空間。
至於可以當成列舉扣除額的支出則包羅萬象,包括捐贈、保險、醫療、房貸利息、房
租等,實際支出多少就可以扣抵多少。但保險費每人上限是2.4萬元,健保保費不在
此限;房貸利息支出上限每戶30萬元,房租租金則是每戶12萬元,兩種擇一列扣。
另一點要提醒的是,納稅人利用下班時間到學校進修,如就讀EMBA等,不能享有每戶2.5
萬元的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因為稅法規定的適用對象是「納稅人申報扶養的子女就讀
大專以上」,所以納稅人本人學費支出不能扣抵。
【2008/05/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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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150.152
1F:→ cheng0624:這篇也不太對耶,並非所得未滿201000就不要報稅!! 05/02 18:33
2F:→ cheng0624:所得未滿20萬1千,但是薪資有預扣或者有股利預扣的人 05/02 18:33
3F:→ cheng0624:還是要報,不然就沒機會退稅了>"< 05/02 18:33
4F:推 logic0622:"不但不用繳稅 還可以退稅" 這句話本身就有問題了 05/03 06:15
5F:推 kuoyu:20.1萬還有一個前提 薪資收入 05/04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