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sc2k (lsc)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撫養哥哥的小孩,但嫂嫂是小學老師,這樣可以減稅嗎?
時間Mon Apr 28 09:08:29 2008
有一條規定好像是這樣的:
申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除須未滿20歲或滿60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
義務人扶養(其父或母不得為現役軍人或托兒所、幼稚園及國中小學之教職員)..
所以說,如果我想撫養我哥的小孩,但小孩的媽媽是小學老師,小學老師目前仍屬
不用報稅的一群,這樣我還可以拿我哥的小孩來減稅嗎?
小聲問:我如果還是把這小孩列進報稅系統中,會被發現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1.89.9
1F:→ smartlai:會被發現。 04/28 17:58
2F:→ rebot: 會被發現。 04/28 20:41
3F:→ asdfghjklasd:規定就是不行,幹麻要做人家會發現的事? 04/30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