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g701 (門外漢)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房子在配偶名下,房貸是我繳,可抵稅嗎?
時間Sat Apr 12 11:40:50 2008
※ 引述《ariel2007 (ariel)》之銘言:
: 我的情況與您有點相同,又好像大大不同
: 我老公的房子買在我名下
: 因為我有公教人員優惠的貸款
: 所以貸款也是帶我的名字
: 但實際上房貸是我老公在繳的
: 如果是這樣的話可以抵稅嗎?
: 另外,房子是今年4月買的,今年申報的所得稅裡可以拿來抵嗎?還是要明年才可?
: 以上麻煩各位解答
: 謝謝
:
不好意思,
我的看法跟推文不同耶(但我不會把推文顯示出來)
這件的情況是房屋所有權人跟借款人是同一人,
那為什麼不能在隔年列報扣除額,
繳納利息單據上應該有不會有實際支付利息人的名字,
頂多是要課徵老公方面的贈與稅吧(如果有查到的話)
不知我哪裡沒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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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13.130
1F:→ ting701:補充 我是說當夫妻分開申報也可以列舉 04/12 11:41
2F:推 akakapo:如"贈與額"小於111萬,是不會被查啦。只不過後面這位板友 04/13 00:54
3F:→ akakapo:問的問題實應改個標題較妥... XD 04/13 00:55
4F:推 ivysky:ting701看錯了,房子是今年買的,今年申報的是"去年"的綜所稅 04/15 01:04
5F:→ ting701:哈 謝版大 04/15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