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bzra (國稅局小妹)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請教一個夫妻合併申報的問題 ?
時間Sun Apr 6 13:05:28 2008
※ 引述《lalawul (鋒哥開砲囉......)》之銘言:
: 我家的成員 : 我 , 姐姐, 父, 母
: 狀況 :
: 1. 父母均年滿60歲
: 2. 母親無收入, 父親去年一月和二月有收入(三月開始就退休了)
: 3. 姐姐和我均有收入.
: 4. 我姐的收入級距是繳6%, 我是21%
: 問題 :
: 我能夠單獨申報扶養我媽, 而我姐申報扶養我爸嗎 ?
: 因為這樣夫妻(我爸媽)沒有合併申報,而是分兩個申
: 報戶,也就是一個是我,一個是我姐,但是我看之前的
: 文章好像有說到,夫妻若滿60歲,可以不合併申報 ?
: 還是說夫妻一定要合併申報,所以我不能只扶養其中
: 一個,要兩個都扶養才行 ?
可以呀,可以你扶養媽媽,你姐扶養爸爸
你說滿60歲可以不合併申報,這是錯誤的
夫妻一定要一起申報 ,分開申報會被處罰
但是有例外,就是夫妻一方被子女申報扶養,就可以單獨申報
或是像你文中說到,夫妻分別被不同子女申報扶養,這樣的情況是允許的
所以你可以申報只扶養一位,另外一位就由你姐姐申報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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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8.134
1F:推 lalawul:謝謝你詳細的解說.....thx 04/06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