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3976 (toastmasters)
看板tax
標題[問題]關於遺產之案例
時間Wed Jan 23 14:52:50 2008
男子A及其配偶B
育有5名子女(兩男三女)
男子A死亡前未立遺囑,但知其欲把其生前農地(約9分)分給其兩子(非三女)
男子A死亡後,三女欲爭農地因此不願填寫遺產放棄同意書
除非農地過戶給配偶B而非二子
問題一:若配偶B在繼承農地之後,須課稅嗎?哪些稅?
問題二:若配偶B在繼承農地之後將其賣掉轉換現金,需課稅嗎?哪些稅?
問題三:配偶B欲將現金贈與二子,以何種方式贈與較為節稅?
以下
反請板大為之解惑 感謝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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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178.172
1F:推 WMS:1.要先繳完遺產稅後才能辦理繼承 01/23 16:52
2F:→ star3976:可是是土地 哪來現金繳遺產稅阿? 01/23 17:50
3F:推 kai761:女不願拋棄是"爭"地,現在是民國97年嗎? 01/23 22:39
4F:推 kai761:先去查該地的土地使用分區為何再說吧 01/23 22:42
5F:推 novelofsky:農地不用繳稅... 01/25 21:54
6F:推 kai761:是否農地要看土地使用分區,且要作農業使用,才能免遺贈稅 01/25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