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itri (出差日期一直改 機車~)
看板tax
標題[問題] 請問 尾牙中獎問題
時間Wed Jan 16 15:05:53 2008
我有看先前文章, 但是寫的太文鄒鄒...
我看好久都看不懂...
所以想拿例子來問.......
如果今天97年一月 我抽中10萬塊...那贈與稅15%
所以公司匯入我戶頭 八萬五
那我過幾個月後申報綜合所得稅的時候...
他有分成兩種
一種是好像列舉
第二種 就他幫你弄好好的,電腦叫你繳多少就多少...
那是不是也要將尾牙獎金入戶頭的八萬五 再被扣6% 當稅金??
這樣不就是一個獎金被剝兩層皮??
此外,我聽我媽說...15%的稅, 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候 可以扣稅用??
那我是用第二種的(非列舉的),電腦也會扣除我先錢的一萬五嗎?
謝謝先進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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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96.70.111
1F:→ anca:機會中獎 分離課稅 不能再和綜合稅再算了 01/16 16:06
2F:推 eomot:樓上說的應該只有"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 公司的要計入吧 01/17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