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mj4551 (cmj)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請問薪資所得扣繳的規定(關於獎金)
時間Sat Nov 24 01:17:48 2007
※ 引述《mimosa620 (Macbook愛用中)》之銘言:
: 想針對下列規定請問兩種情況:
: 名稱:薪資所得扣繳辦法 (民國 87 年 04 月 08 日 修正)
: 第 6 條 薪資受領人除按月給付之薪資以外尚有職務上或工作上之獎金
: 、津貼、補助費等非固定性薪資者,如係合併於按月給付之薪資一次給付
: 者,可就給付總額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扣繳稅款;其非合併於按月給付之
: 薪資一次給付者,應按其給付金額扣取百分之六。薪資受領人之兼職所得,
: 應一律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六。
: 1. 每月會有不固定的獎金(例如sales按當月績效領的績效獎金)
: 請問這種獎金沒有和底薪一起發放(意即不同日),這樣是要按6%扣繳呢?
: 還是要與底薪一起計算給付總額、按扣繳級距表來扣繳?
不同日發放時,獎金按6%扣繳。
: 2. 想請問下面這句話是說,如果獎金和固定薪資一起給付,是一定要按扣繳
: 級距表來扣繳呢?還是沒有強制規定,也可以用6%來針對獎金做扣繳?
: 因為辦法裡是說「可」就給付總額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扣繳稅款,感覺好像
: 可以選擇。
可按扣繳率表的金額扣繳,也可扣6%。一般人都不願意被多扣。
: 薪資受領人除按月給付之薪資以外尚有職務上或工作上之獎金
: 、津貼、補助費等非固定性薪資者,如係合併於按月給付之薪資一次給付
: 者,可就給付總額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扣繳稅款
同日一起發放可依扣繳率表一併計算扣繳。
: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1.106
1F:推 phuliu:請問一下...如果有扶養..可以先不扣那6%..之後再自己報稅嗎 11/27 19:00
2F:推 phuliu:補充一下..是根本不需要到報稅..工作半年所得沒超過要報稅 11/27 19:09
3F:→ phuliu:若先被扣..之後還要去報稅來退稅.. 11/27 19:10
4F:推 mimosa620:真是感謝Orz!!! 11/27 21:34
5F:推 cmj4551:公司會依受薪人員所填的扶養親屬表對照薪資扣繳率表作業 11/27 23:22
6F:→ cmj4551:稅金未超過2000元者可不扣繳 11/27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