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choeva (快樂靠自己)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勞健保V.S.所得稅?
時間Tue Nov 20 12:39:23 2007
各位版友大家好
想要請教一個問題
我的同學今年七月自研究所畢業後留在學校擔任教授的專案助理
也有在外面的補習班兼差當老師
原本都相安無事
昨天晚上 我同學突然接到補習班打來的電話
跟他要了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戶籍地址
說是很緊急 今天要送件
我同學問他是否作為報稅用 對方回答說是
問題來了...
Q1 雇主不需要身份證影本或證件之類的就可以申報薪資嗎?
我同學說他每次領薪對方都是以支票支付,並沒有簽名或是收據之類的
也沒有薪資條
那雇主要如何申報支付薪資咧?
Q2 每個月的20號,是什麼所得稅之類的申報期限嗎? 為什麼這麼緊急啊?
Q3 雖然說有領雇主的薪水,雇主理應可以申報薪資支出
但是打工也是有風險的啊
雇主不需要幫兼職的老師保勞健保、提撥6%的退休金嗎?
如果不用卻可以報薪資支出,感覺好像資方只有權力沒有義務
有失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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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有點多,感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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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7.156
1F:推 ankasc:依照我以前拿演講費的經驗,Q1是只需要資料即可,不用影本 11/20 13:00
2F:→ ankasc:Q2,不太懂?不過應該是這個月是公司會計年度作帳的最後一 11/20 13:01
3F:→ ankasc:個月吧,所以才會這個時候跟他要資料。 11/20 13:02
4F:→ ankasc:Q3,勞保可能要(健保看是否有在其他地方保),應該提撥 11/20 13:03
5F:→ ankasc:退休金 11/20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