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ry901 (33798)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房東將房屋出租報稅(蠻棘手的問題)
時間Mon Oct 29 01:20:32 2007
我母親的房子 打算租給人 一個月7000NTD
但棘手的問題是 我在四年前才向警察局申報失蹤(其實快20年了)
要等三年之後 我母親的那棟破房子才能讓我繼承(七年法定死亡)
但我人因為工作唸書 房子空著很浪費 所以打算租給人
請問我這樣要報稅嗎?
這問題很棘手 我該如何做才不會違法
法律上我跟我母親相依(我身分證與戶口只有我們兩個)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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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11.112
1F:推 xxgod:一般是房客有申請才需要報,他沒報你也就不用報了 10/29 13:31
2F:→ xxgod:你也可以跟他溝通一下 10/29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