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dys (漂漂糖果)
看板tax
標題[問題] 為何我不用繳資料?
時間Thu Jun 14 20:19:19 2007
我是用列舉式的
有扣除醫療費(雖然很少)
也有扶養爸爸(未滿60)和弟弟
爸爸的壽險和健保也有扣
應該要附收據和爸爸的無能力工作證明等
但是最後的收執聯"列印各項文件單據申報表"
並沒要我附任何單據
這樣我還要繳去稅捐處嗎??
如果他沒要我繳以後又要我補稅
是不是我可以以這收執聯當證據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91.19
1F:推 akakapo:因為小於標準扣除額46000元吧。收執聯請保存七年。 :) 06/14 20:53
2F:推 candys:不是,我的列舉扣除額十萬多呀 06/14 20:56
3F:→ akakapo:好怪。請板上專業高手協助解答了 XD 06/14 21:03
4F:推 ivysky:"預覽 列印應檢送各項文件單據申報表" 不能按嗎? 06/14 21:07
5F:推 candys:可以按,但是都沒有寫,下面空白處也沒有,但是在下面的退 06/14 21:30
6F:推 ivysky:可以按下而出現文件就表示要附呀! 快寄去吧! 06/14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