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wen (無法想像的晴天)
看板tax
標題[問題] 請問母親有薪資所得,事否可以列扶養?
時間Sun May 27 21:32:23 2007
已爬文,但還是有些問題不太了解..
我媽媽未滿60歲,今年薪資收入大概110000,已超過74000.可以列入扶養嗎?
用網路申報是否先點選"無謀生能力",之後在薪資所得部份在輸入資料嗎?
那她的薪資所得是併入我的薪資所得嗎?
那薪資特別扣除額是只能扣一人份78000嗎?
那如果我不報我媽扶養,也不計她的薪資所得,那她的所有醫療,捐贈,保險單據,
都不能計入我的扣除額了嗎?
還有保險單據是以要保人還是被保險人,為納稅人或扶養人才可申報?
希望好心大大可以替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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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211.1
1F:→ etotpmysa: 無謀生能力要有相關證明才能報撫養 05/27 23:47
2F:→ etotpmysa: 有薪資收入不可能無謀生能力吧 要分開報哦= = 05/27 23:47
3F:→ etotpmysa: 保險單據要被保險人,跟納稅義務人同一戶才可以申報 05/27 23:48
4F:→ etotpmysa: 妳媽和你分開報的話 你不能抱她的保險單據即使是你付款 05/27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