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oudx1119 (自己才是最可靠吧)
看板tax
標題[問題] 碰到一點小困難= =||
時間Sun May 27 04:52:54 2007
我已經報完稅了~~因為我爸跟我說他去年所得只有三萬~所以把他列為扶養進去
結果他去繳資料的時候順便查一下所得結果他去年所得有十九萬
完了~~爬文後發現他不符合「尊親屬未滿60,所得未滿7萬7,可被扶養」
不過報稅資料也傳輸了~~信用卡的授權碼也拿了
那我現在怎麼辦呢Q~Q重新申報還是補稅就好了呢
好怕被罰款喔~(不過我真的有乖乖伸報)
請板上的大師幫忙解答我的疑惑
更希望國稅局沒查到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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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閃光彈!!("▔□▔)/("▔□▔)/
馬的!!為什麼B後面沒有墨鏡可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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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9.222.40
1F:推 eomot:趕快去補申報更正! 薪資所得很容易被查到的 05/27 09:00
2F:推 Atropos0723:請依照原來方式趕快重新申報一份更正後的申報書並確認 05/27 10:40
3F:→ Atropos0723:倘若想要取消扶養令尊亦可 最好請他也自行辦理申報 05/27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