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mand (隨性的自在)
看板tax
標題[問題]這樣的我只適用標準扣除嗎
時間Mon May 21 12:15:10 2007
請問大家一下
我去年年所得約三十二萬(同一家公司)
有另外保險共八萬
存在郵局存款目前約二十萬 但不是同一年增加的
如果有標準扣除計算得約再補繳七千五
但我家是單親家庭
母親年齡未到可報扶養標準 有謀生能力但沒收入
一個妹妹還在讀私立高中 也不到大專院校可報的標準
但身邊有她約四萬元的學費及校車收據
我用二維條碼的系統大約算過
似乎還是只能用標準扣除額
請問大家這樣還有節稅的空間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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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5.165.135
1F:推 ivysky:可申報扶養媽媽及妹妹. 妹可扶養僅不能用扣教育特別扣除額. 05/21 12:20
2F:推 ivysky:這樣估算,以標準扣除額,應納稅額是0. 05/21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