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lawul (鋒哥開砲囉......)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我可以這樣申報嗎 ?
時間Wed May 9 01:15:21 2007
我家的情況是:
1. 我收入超過60萬,我媽沒收入,我爸收入37萬左右
2. 我父母都超過60歲
問題 :
我可以只扶養我媽不扶養我爸,變成我跟我媽一起報,而我爸獨立報嗎 ?
因為我媽跟我說夫妻一定要合併申報(法律規定),所以我如果要扶養
一定要連我爸一起扶養,是這樣嗎 ? 可是我記得只要父母超過60歲
我就可以只扶養其中一人,不是這樣嗎 ? 另外一個問題, 如果我說的
是對的話,是不是變成我跟我媽的標準扣除額是46000,而我爸也有
46000的標準扣除額,不會因為我跟我媽用掉標準扣除額,造成我爸沒
有標準扣除額可扣,因為聽說標準扣除額是以戶為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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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kakapo:置底FAQ 19. 又,夫妻合併申報的標準扣除額是46000*2 05/09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