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peron (遺失的愛情)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請問股票分紅
時間Sun Apr 8 02:39:11 2007
※ 引述《pttnull (pttnull)》之銘言:
: 各位好:
: 小弟是在科技業工作,針對過去一年的最低賦稅額和未來的分紅費用化政策,
: 因為在科技版得不到滿意的回覆,所以想請教各位專業人士:
: (1)最低賦稅額,必要條件是指含分紅>600萬,所以沒達到必要條件就不必煩惱?
除了現金捐贈外,收入六百萬以上,都必須要來繳稅,高價電子影響大。
: (2)聽說分紅費用化後,許多公司不再發股票,改以現金發放;我一直
: 想不通發股票或現金,在分紅費用化後有差異嗎?為什麼大部分公司都改發金了?
: 分紅費用化,不就是要把過去從盈餘拿出來的員工分紅,改認列到費用,
: 也就是公司必須先扣除這些費用,才是財報中的盈餘
: 如果是這樣,反正是要算在費用中,給股票或是現金,不是都一樣嗎?
: 不會再有過去公司給股票,可是卻是以面值10塊計算的情況發生
: 我想的到就是避免股本膨脹,稀釋eps,可是過去發股票的公司從不care這點,
: 現在反而會在乎?
如果你以前每年所得稅淨額是500萬
那每年繳稅金額為500萬*40%-65萬(累進差額)=
135萬
而高科技業每年分紅配股與面額還差500萬,但這在以前不用報稅
(以往只用面額10元報稅)
另外還利用未上市上櫃股票賺錢,每年也賺個500萬吧!
所以在最低稅負制中,列入稅基的總金額就是500+500+500=1500萬
稅額算出來是(1500萬-600萬免稅額)*20%=
180萬
以前那些高收入且懂避稅的人是以
135萬申報,通過最低稅負制後,
就要以
180萬申報了。
以往高資產客戶會利用私募基金、非現金捐贈、以及將資產移往海外及利用
海外投資來避稅,最低稅負制通通一網打盡,列入稅基範圍課稅。
您會覺得奇怪之處,是因為以前合法逃稅的方式,現在換了方式,不是那些
高科技公司不懂,而是另想法子避稅,而這些是一般人不明瞭之處了。
: 還是有其他的原因呢?
: 這一直是疑惑我的問題,請各位解惑,感謝!
【備註】最低稅負制,才是正確的說法:租稅負擔 → 稅負
以上,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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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238.36
1F:推 ciqq:請教您,如果公司配股分紅是要用10元面額報稅,還是可處分當日 04/10 13:01
2F:→ ciqq:市價再減10元面額報稅呢?謝謝! 04/10 13:04
3F:→ chaperon:原本要回篇文的,不過用推文的方式,就不累述了; 04/10 22:23
4F:→ chaperon:(可處分日次日市價-面額) x 股數 = 基本所得額申報數 04/10 22:25
5F:→ chaperon:這部分在【員工配股扣繳憑單】會清楚列出。 04/10 22:26
6F:→ chaperon:也就是:95年度的申報是採【市價】申報。以上,歡迎討論 04/10 22:27
7F:推 ciqq:了解了,謝謝您的解答!! 04/11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