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peron (遺失的愛情)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請問關於人身保險費及扶養的問題
時間Fri Apr 6 00:12:32 2007
※ 引述《ATCG ( )》之銘言:
: 第一
: 我去年幫父母買了終身醫療險 要保人跟繳費人都是我的名字
: 我目前戶籍還在我家裡
: 請問這樣子的話
: 我是不是憑著寄來的扣繳憑據就可以扣掉兩個人共48000的保險扣除額呢?
: 那如果之後結婚把戶籍遷出去的話是不是就沒辦法扣了?
: 因為看書好像是要在同一戶籍之下才可以扣抵
: 不知道這樣子正不正確??
一、每人每年2.4萬,不足者以實際金額來申報,還有別忘了你自己也有2.4萬!
【舉例】單純以父母親的保險做說明:
1.母親2.4萬,父親1萬 → 合計:3.4萬。(2.4萬+1萬)
2.母親2.4萬,父親3萬 → 合計:4.8萬。(2.4萬+2.4萬)
二、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95/01/01~95/12/31)。
三、您的父母
合乎被扶養親屬的條件時:
1.
同一戶籍者: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
2.
非同一戶籍:村里長證明、受扶養者或其監護人註明確受納稅義務
人扶養之切結書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
: 第二
: 我母親是教師退休領月退金
: 如果我要申報扶養
: 他的月退金是要就超過67萬的部分算成我的所得申報
: 還是說目前軍公教月退俸仍舊可以免稅
: 另外27萬利息所得免稅部分
: 如果申報扶養母親
: 那他的利息所得是要算進我的利息所得一起計算
: 還是說只要他的沒超過27萬 而我的也沒超過27萬 就可以不用申報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
凡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遺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及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等
所得係屬退職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退職所得之規定計算所得額,超
過
定額免稅部分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但個人領取歷年自薪資所得中自行繳付儲
金之部分及其孳息不在此限。
1.分期領取退休俸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六十五萬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2.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每戶 270,000元,不含郵局儲金利息及分離課稅短票利息。
以上,歡迎討論指正,請勿作人身攻擊,我怕痛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92.142
1F:推 phizer:請問..離職金有公提自提兩部分 文中意思是自提部分免稅嗎? 04/06 02:17
※ 編輯: chaperon 來自: 59.113.192.142 (04/06 13:56)
2F:→ chaperon:您是屬於公家機關的聘僱人員吧!自提部分只要不超過規定 04/06 13:56
3F:→ chaperon:金額,自然不需納入您的所得裡計算稅額。 04/06 13:58
4F:推 phizer:謝謝c大!我是公家約聘沒錯^^ 下面有說明詳細金額規定~FYI 04/06 15:24
6F:→ phizer:它是2006年製作的,不曉得沒有沒需要更新的地方? 04/06 15:29
7F:推 phizer:對不起!!我又疑惑了..6645篇推文說離職金是所得不可免稅耶? 04/06 15:36
8F:→ chaperon:個人領取歷年自薪資所得中自行繳付儲金需納入所得計算, 04/06 21:25
9F:→ chaperon:公提部分不會納入個人所得計算,自提則納入個人薪資所得 04/06 21:30
10F:→ chaperon:離職儲金屬前扣後不扣,每月自提部分會納入薪資所得隔年 04/06 21:37
11F:→ chaperon:五月申報;而後不扣指:日後符合合約條件離職所領取的 04/06 21:38
12F:→ chaperon:離職儲金則毋須納入隔年五月申報的所得裡囉! 04/06 21:39
13F:→ chaperon:6645篇的說法很正確,先前我的說法太籠統,再補充一下。 04/06 21:40
14F:推 phizer:真的非常感激c大!! 我懂了.如果前扣後也扣就變成繳兩次稅了 04/06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