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az1210 (未來)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請問薪資所得扣除額
時間Tue Mar 13 16:57:11 2007
※ 引述《ivysky (曼)》之銘言:
: ※ 引述《plmx (醜人)》之銘言:
: : 我想請問一下
: : 我本身是學生
: : 可是我有打工
: : 所以當我與我父母合併申報時
: : 我的部份可不可以扣除75,000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 : 謝謝
: 只要你的所得是[薪資]所得,且達到75,000,就可扣除75,000,
: 未達則依實際金額扣除.
那請問一下ivysky大大(或者其他報稅達人)
我也是與我父母合併申報,但去年打工領薪時已被先扣6%
而我確定我去年的打工"薪資"所得低於 75,000 (約62,000)
那我要怎麼處理!?可以拿回被扣的6%嗎?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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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4.57
1F:推 eomot:扣繳的部分與父母合併申報~可以抵稅~多繳的稅才可以退 03/13 16:59
2F:→ eomot:重點是一定要申報才可以抵稅喔! 03/13 17:00
3F:推 ivysky:推一樓. 03/13 18:42
4F:推 qaz1210:eomot大,所以被"事先扣繳"的部份只能"抵稅"不能"退稅"嗎? 03/13 20:30
5F:→ ashleylee:要扣繳稅額>應納稅額才會就差額退稅喔~ 03/13 23:37
6F:推 qaz1210:喔喔~原來如此~謝謝喔!!!!! 03/14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