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terlonely (冬季孤寂中的飛翔)
看板tax
標題[問題] 關於撫養部份的疑問
時間Tue Mar 13 01:17:52 2007
這是扯到關於報稅的問題...
想說請大家幫我解答一下疑惑
狀況是這樣的:
我24歲 目前任職薪水是27K(含勞健保跟勞退總額)
是夜間部進修學士的學生
以前的工作大都屬於外包OR打工性質
所以在報稅上較無問題
全部統一由母親處理
但是今年會扯到一個疑義的部份是
所謂撫養子女
滿二十歲 在學學生(含夜間部) "或" 滿二十歲 無工作能力(無給薪)部分
就母親的說法是因為
滿二十歲的在學學生 年薪所得超過勞保局規定最低年收的話 就必須獨立報稅
^^^^^^^^^^^^^^^^^^^^^^^^^^^^^^^^^^^^^^^^^^^^^^^^^^^^^^^^^^^^^^^^^^^^
有這樣規定嗎
並且會無法申請公務人員子女的教育補助???
假設
(幫母親代問)
請公司把自己的薪資分成兩部份 然後以勞務報酬單開給親屬(妹妹 十九歲)
以降低自己年繳稅額 並可以列入撫養子女上
這樣合法嗎? 在勞健保與勞退上是否有影響?
希望有經驗的前輩可以給予指教
謝謝^^
--
作者 PENNYKEN () 看板 HATEradio
※ 引述《Winterlonely (冬季孤寂中的飛翔)》之銘言:
: 你是潘台肯小朋友
: 你說勒
(夾)
現在是女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93.199
1F:推 WMS:1.沒有這樣規定 2.這算是分散所得.違反了所得稅法.是會罰的 03/13 08:54
2F:推 Winterlonely:感謝^^ 03/13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