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mato (站在世界頂端看螞蟻)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想問報營業稅時的""餐費""到底能不能扣??
時間Sat Mar 10 22:49:01 2007
我知道列為""交際費""時...是不能做營業稅扣抵的...
稅法有規定...第19條嘛...
那如果將它視為職工福利...也是不能做扣抵...一樣也是適用第19條嘛...
可是今天有餐飲業的老闆就問我....
那員工出差時...可以寫差旅報告單...差旅報告單可以幫住宿費做扣抵...
那為什麼不能為餐費做扣抵???難道員工出差都不用吃飯嗎???只可以睡覺嗎??
老闆說:叫我無論如何都要拿出去扣...至於未來國稅局若要剔除時..再來剔除...
請問這樣會被罰錢嗎???
另外我又在某本營業稅Q&A裡面...發現裡面有一個Q為:
員工出差報告表若為說明會之餐點...可以做為進項扣抵....
那我之前在五星級飯店待過...我們飯店也有為公司做一個說明會的場地...
當中也有附小點心...那請問是指這個餐點的話才能扣嗎???
我實在很疑惑..到底要不要幫老闆做""餐費""營業稅扣抵....@"@??
有人可以跟我詩論一下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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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3.239.176
1F:推 ting701:其實只要是跟員工出差有關的,應該可以扣抵啦,但資料要齊全 03/10 23:25
2F:→ ting701:比較好,且餐費不要是ㄧ大筆,才不致被認定為招待客戶之餐費 03/10 23:26
3F:推 olady:員工餐費不就是伙食費嗎?...應該視同薪資的一部份吧 03/11 00:17
4F:推 comato:財報中伙食費有另外設科目耶..所以餐費如果可以拿出去扣抵. 03/11 00:21
5F:→ comato:我認為應認列為旅費的一部份耶.. 03/11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