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ta (chaota)
看板tax
標題[問題] 補稅的問題
時間Wed Mar 7 19:37:59 2007
這幾天收到國稅局的補稅單
發現扶養的親屬(媽媽)被剔除了,所以要補稅
但當初我報的時候因為已經可以全退
所以我並未把我弟弟(還在就學)納入扶養
現在要我補稅,我當然百般不願意
請問各位先進,我可以再把弟弟那如扶養人嗎?
如果可以要怎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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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40.1
1F:推 mimifio:來不及了..你必須照他寄來的補稅單繳款了.. 03/07 21:32
2F:推 WMS:你再帶著弟弟當時的就學資料去找你的承辦人說要追加扶養就OK了 03/07 22:37
3F:推 chaota:多謝板大 我打電話去問只要傳真就可以了 03/08 11:11
4F:→ chaota:但是我媽為了要有勞保退休金 參加公會有報所得 03/08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