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lad (永遠的愛情)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國稅局清單所想到的問題
時間Thu Sep 21 23:25:02 2006
表一 給付金額 可扣抵稅額
台新金 1419 119
台新金 878 73
如果不用繳稅的話 代表可退稅192(119+73)
我的問題是 94年所得(台新金94年配1.3現金 1.46股票 可抵稅率34%)
本來我想的是
表二 給付金額 可扣抵稅額
台新金 1300 1300*34%
台新金 1460 1460*34%
到底表一是怎麼算來的呀?
先些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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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234.95
1F:推 smartlai:試著看看本版5816 09/22 01:44
2F:推 glad:看完了 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09/22 12:19
3F:→ glad:可抵率稅算出來只有9點多% 跟預期的34%不一定 09/22 12:19
4F:推 hippotsai:34%怎麼來的? 09/22 13:44
5F:推 glad:股利單上寫的!所以我覺得很奇怪 09/24 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