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arer (soarer)
看板tax
標題[問題] 補稅罰鍰
時間Tue Sep 12 11:05:02 2006
這幾年工作不定,今卻收到93年度綜所稅核定通知書,要補一萬柒仟餘元,再因超過
一萬伍仟元,居然還有罰鍰~~~真是晴天霹靂:(
請問:若父親(職業農)當年度申報股利所得,已報扶養親屬為母親(家管)和弟弟(在學)
,後退稅萬餘元
若現在請父親填剔除扶養再重新申報為 我 扶養還可以嗎?稅務人員說很麻煩(須繳回
退稅金額再重新辦理) :(
若是請父親填寫綜所稅申報內容更正書(有這種表格嗎:p)全家一起申報,是否較划算?
ps.納稅新鮮人~~~請大家幫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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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0.225.75
1F:推 WMS:不是麻不麻煩.而是你父親單獨申報就不能再被你扶養囉~ 09/12 14:05
2F:→ WMS:頂多請你父親申請放棄扶養母親&弟弟.多退的錢要繳回給國稅局 09/12 14:05
3F:→ WMS:然後母親&弟弟改由你扶養.這樣你的應補稅額就會低於15000元囉 09/12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