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yuchang (什麼出了差錯)
看板tax
標題[問題]想要請問關於所得稅的問題~謝謝
時間Sun Aug 13 01:00:39 2006
各位大大您們好
我想要請問各位一個關於所得稅計算上的問題
是這樣的
假設 我身為我母親的撫養人
我已年滿20且有擔任學校研究助理的職務
一個月將會有8000的收入
一年共有96000
若我的母親每月收入40000
一年收入則會有480000
再加上我的收入之前
母親原本所需要負擔的所得稅金額是不是:
480000-(77000母親的每人扣除額-77000我的每人扣除額-46000標準扣除-78000薪資所得)
=202000
202000*0.06=12120
每年她所需要負擔的所得稅將是12120?
若加上我的薪資
那麼她所需要負擔的是不是就會變成:
480000+96000-(77000母親的每人扣除額-77000我的每人扣除額-46000標準扣除-78000薪
資所得)
=298000
298000*0.06=17880
加上我的薪資,她所需要負擔的金額將變成17880??
不知道我這樣的算法是否正確
另外我並沒有在其中加入教育基金,
因為我目前並沒有繳交學雜費,因此不太確定是否依然可以扣除
25000的金額~~
請各位大大指正這樣的算法是否正確呢?
另外我的各項扣除額是參考95年所公佈的金額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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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49.93
1F:推 orangirl:基本上是醬 若能出據學雜費收據則可扣25000~ 08/13 03:53
2F:→ orangirl:若你是在學學生 無法出據學雜費收據那麼分開申報也不用繳 08/13 03:54
3F:→ orangirl:若要選擇合併 不一定要用標扣46000..兩人都有保險則48000 08/13 03:55
4F:→ orangirl:分開申報你可以不用繳 你媽媽的話就個人部分要繳 08/13 03:57
5F:→ orangirl:保險一個人有超過24000 無超過則核實認~ 08/13 03:58
6F:推 auare:只要你能提出你在學的證明, 就可以扣25000 不必一定要學雜費 08/15 19:14
7F:→ auare:收據..... 08/15 19:14
8F:→ auare:如果你每個月的8000算是薪資的話, 也可以再扣薪資特別扣除額 08/15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