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bit (SMART)
看板tax
標題[問題] 節稅的問題
時間Wed Jul 26 22:19:52 2006
請問各位
今年我會多出一筆約50萬的收入
平常就以經是13%邊緣
如果明年正常報稅則一定破21%
而此筆收入的收款人是可以改變的
我應如何節稅呢
1. 開公司?
2. 找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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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96.231
1F:推 WMS:你所說的方法是逃稅 不是節稅喔~ 07/26 22:25
2F:推 anbr:找人頭吧 07/26 22:36
3F:推 smartlai:本版不討論違法的作法喔 07/26 22:44
4F:推 WMS:找人頭算是以詐術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喔~罰則請看稅捐稽徵法 07/26 22:44
5F:推 jie1020:稅捐稽徵法41條:那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07/26 22:50
6F:→ jie1020:新台幣6萬元以下罰金...!! 07/26 22:52
7F:推 ivysky:樓主跟3樓的板主id有點像耶..差一點看錯 XDDD 07/27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