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o1 (hono1)
看板tax
標題[新聞] 報稅資料人間蒸發!証明文件最好備份
時間Fri Jul 7 09:50:02 2006
http://news.yam.com/bcc/life/200607/20060707971102.html
中廣新聞網 2006-07-07 03:00
一位上班族最近接到國稅局通知,因為國稅局並沒有收到她的列舉扣除文件。不過,這位
上班族出示當時送件之後,國稅局給她的收執聯,雙方還在追查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國
稅局指出,這類情況通常要個案認定,最保險的做法是,所有的文件送出之前先備份,省
去舉証的困擾。
(張雅惠報導)
報稅已經截止,國稅局陸續核定納稅人的申報案件。一位蘇小姐今年用網路報稅,用列舉
扣除計算稅額,她也如期在收件截止日之前,親自把列舉扣除的証明文件,送到國稅局,
收件的工讀生在當時給了她一張收執聯;但是,蘇小姐最近卻接到國稅局通知,沒有收到
她的列舉扣除証明文件,要求蘇小姐補件,但蘇小姐認為,明明有收執聯,錯不在她,何
必大費周章再去找資料,但又怕不補件,列舉扣除可能被剔除,到頭來反而要補稅。國稅
局的回答是,只能個案認定。
「每個案子審查都有彈性,當然也不會刻意去損害到納稅人的權益」
國稅局的建議是,任何單據最好都有備份,以防萬一;送件的收執聯正本,也要保留久一
點,方便舉証。也有一位納稅人曾經發生,去年已經補稅,隔年竟然收到法院傳票,原來
是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把綜所稅的稅款,誤植到其他稅目,幸好這位納稅人碰到一位細心
的銀行行員,願意幫他到資料室中,翻出去年的繳稅記錄,不然,拖延一、兩年的事要再
追查,也是一件麻煩事。
--
請問這樣烏龍事件 是國稅局的錯 納稅人因為舉證等等的耗費人力物力 可以申請國家
賠償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25.88
1F:推 akakapo:好恐怖,以後東西寄出去之前全得要備份... >"< 07/07 11:29
2F:→ f5j:政府出錯,人民買單 07/07 20:26
3F:→ kikifish:還是建議大家把附件都留備份及釘牢一點囉... 07/07 21:36
4F:→ kikifish:畢竟有時不在戶籍地申報,申報資料還要交換運回戶籍地國稅 07/07 21:37
5F:→ kikifish:很容易附件與申報書脫落的! 07/07 21:39
6F:→ kikifish:每個管區(人)都有上萬件的案量,我們也很努力在作 07/07 21:41
7F:→ kikifish:動不動就申請國賠...唉... 07/07 21:43
8F:推 kai761:國稅局有些方面也該改進,如貼了收文條碼外,列個表詳細載明 07/08 02:17
9F:→ kai761:,或是就做個目錄,載明收、發文時間,並依時間先後,裝訂整齊 07/08 02:20
10F:→ kai761:最好各種文件都用統一規格,不然繳款書、申報書..等等,大小 07/08 02:22
11F:→ kai761:一樣比較方便,另外,也不要相同的函文重複收在卷內.. 07/08 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