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labear (計畫出走)
看板tax
標題[問題] 醫院把所有薪水都加進各類所得扣繳憑單
時間Mon May 22 14:49:47 2006
已爬文,仍有疑問
去年在中部某間教學醫院工作
收到94年的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但上面的給付總額把所有的變動薪:
"夜班費"、伙食津貼、變動薪、勞健保
全部都加在給付總額裡
剛剛打電話去中區國稅局,他跟我說你得照著扣繳憑單上的金額報稅
否則就是跟醫院協調
醫院去年開始已經把薪資條改成線上讀取,我自己有印出94上半年自己的薪水條
我有算過,(包括撫養弟弟)照著扣繳憑單要繳大約一萬四的稅
但如果扣掉變動薪的部分, 僅需繳大約三千元的稅金
另,如果現在戶籍的房屋仍有在貸款,但是以父親的名義繳交(父親不需繳稅)
這樣我可以拿利息證明去抵稅嗎?
以上
煩請幫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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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31.115
1F:推 ivysky:先參考板文4340篇. 勞健保費原本即由薪資中代扣,要加回去. 05/22 15:01
2F:推 lalabear:請問"要加回去"是什麼意思@@? 05/22 15:15
3F:推 WMS:假設你每個月實領30000元 勞健保繳500元 薪水應該是30500元 05/22 15:45
4F:推 ivysky:yes,WMS解說完全正確. 05/22 17:26
5F:推 ivysky:另問題請參考4647篇 R: [問題]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05/22 17:37
6F:推 lalabear:謝!所以我不是房子所有人但是同個屋簷下就不能報利息對嗎 05/22 18:18
7F:推 lalabear:是條件全部吻合才可以嗎 05/22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