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po (gpo)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有關列舉扣除額的問題
時間Tue May 16 23:28:50 2006
各位好
想請問一下
我自己的保險 有24000 去年老婆生產費用是11000 生完我幫兒子投保24000
以上是我出的費用
老婆可以減的只有保險24000
我的問題是 我們夫妻申報
可不可以 我用列舉的 扣除額 老婆用 標準呢
以上24000x2+11000=79000 (我的列舉)+老婆的標準44000=123000
可以這樣嗎? 但我在程式中只看到兩人都要用列舉的或兩人都用標準的
是這樣嗎?我的方法不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69.71
1F:推 WMS:不行喔~ 05/16 23:38
2F:推 ivysky:其實現在標準扣除額夫妻有兩倍了,合併申報一起算即可. 05/17 00:02
3F:推 ivysky:看是否有租屋或房貸利息支出可列舉了吧~ 其他醫療費用也可. 05/17 00:04
4F:推 gpo:ivysky大,所以我這樣算法不行喔,可是不是可以算最有利的嗎? 05/17 00:25
5F:推 shring:列舉跟標準只能擇一使用 除非你們去年結婚 才能分開申報 05/17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