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br (小風)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如何區分房租報稅年度
時間Sun May 14 12:16:09 2006
我也想問 我的租約是前年中開始簽
如果我把契約報出去 雖然我只報去年的部份
會不會害房東被課到前年年中到年底的所得啊?
※ 引述《theclub (茶包製造者)》之銘言:
: 我的房租是在前一個月底以轉帳方式將本月的房租付給房東。
: 即94年十二月底時,繳交的房租是95年一月的房租。
: 那這筆房租是該算在94年的房租支出,
: 還是算95年的支出,在明年報稅的時候申報扣扺?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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