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relifefjl (台北菜鳥上班族)
看板tax
標題[問題] 不好意思又來問房租繳稅的事
時間Sun Apr 30 19:25:59 2006
已爬過,但是我的問題只有2004年有相關的答案 不知現在是不是有更改
我之前爬文是說 在外房租的房租要報所得稅扣除額的話
要有三件東西:1.租賃契約書 2.匯款或收款證明 3.租屋用途為自用的切結書
可是我跟房東討論後,她說以前好像有人有要跟她討論要報房租的事
她說好像要戶籍遷到該租屋處 才可以申報扣減
請問是否如此?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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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9.230
1F:推 WMS:戶籍不在該處沒關係 04/30 19:28
2F:推 smartlai:,抱、抱歉XD,請多用/搜尋效果會比較好。 04/30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