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peful0 (並非只有天使會飛:))
看板tax
標題[問題] 請問這樣算對嗎? 謝謝
時間Mon Apr 24 00:47:20 2006
95年度
1.一般個人免稅額 7.7萬
2.扶養未滿70歲直系親屬一人免稅額 7.4萬
3.單身標準扣除額 4.6萬
4.列舉扣除額 (共13萬如下)
4.a.一年保險費 1萬
4.b.房屋租金 12萬
列舉扣除額13萬 > 標準扣除額 4.6萬
所以選擇使用列舉扣除額 13萬
5.薪資特別扣除額 7.8萬
所以我可以免稅的部份總共有
1.+2.+4.+5.=
7.7萬 + 7.4萬 + 13萬+7.8萬 = 35.9萬
35.9萬可以免稅 好多喔, 請問大家我是不是有算錯啊?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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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世界上有三種人
第一種人是 懂得創造機會 並 把握 的人
第二種人是 懂得把握機會 的人
第三種人是即使機會就在眼前, 他也不會 把握 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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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149.49
※ 編輯: hopeful0 來自: 61.231.149.49 (04/24 01:05)
1F:推 WMS:95年還沒出來吧?? 04/24 01:26
2F:推 ivysky:按..應該是問94年的申報吧~ 04/24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