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una (給自己一個期限)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請幫幫我 我第一次繳稅!
時間Fri Apr 21 23:55:39 2006
※ 引述《hahahahaj (永恆快樂跟幸福永生)》之銘言:
: 請大家幫我解答
: 我真的很笨 請有耐心的講解一下
: 今年是我第一次要繳稅
: 我每個月的薪水都有扣我跟我媽媽的健保費用
: 這樣算是有證明我有扶養我媽嗎
: 版上很多東西 我都看不懂
: 問了公司的人事室 人事室要我問出納組 出納組要我問人事室
: 真讓我火大
: 這個問題真的有很難嗎?
如果你爸還有在工作的話
媽媽應該是放在爸爸名下
作為配偶的免稅額吧
至於健保費放你名下
應該是因為你薪資比爸爸低
放你名下保費繳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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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29.172
1F:推 WMS:媽媽如果被兒子申報為扶養親屬.就可以不跟爸爸合併申報 04/22 08:04
2F:→ kety:給薪資比較多的人申報扶養,比較有利喔!不然容易因小失大 04/22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