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sychen (easy life)
看板tax
標題[問題] 關於個人最低稅負制
時間Wed Dec 7 11:08:33 2005
想請教板上的前輩
關於個人最低稅額的基本所得額的計算
有關特定保險給付的項目
"必須納入個人最低稅負制的保險給付,
只有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
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但死亡給付每一
申報戶全年可以減除3,000萬元"
以上是參考稅負署的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草案Q&A
但小弟有一個疑問
如果在購買人壽保險的同時辦理保險金信託
那將來被保險人身故後
受益人若以分期方式領取保險金
那是否就可以將年度領取的保險金控制再三千萬以內
這樣一來也可以達到保險的真正目的
不知道這樣的想法是否正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7.10.34
1F:推 yurikamome:拿到保險金就要申報了,跟之後有沒做信託沒有相關 12/07 15:44
2F:推 xup:想請問您的申報是指所得稅、贈與稅還是遺產稅啊? 12/07 18:53
3F:推 yurikamome:所得稅內申報 12/08 01:21
4F:→ yurikamome:初接觸稅法,還得加加油吸收 12/08 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