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sssshit (dk)
看板tax
標題花了四萬塊買了一台琴
時間Tue Nov 22 12:23:21 2005
可以當成列舉扣除額嗎?
PS. 我有在上班, 不知道該怎麼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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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62.26
1F:推 Haward:這台琴是你的謀生工具嗎?有辦營利事業登記嗎? 11/22 23:19
2F:→ Haward:"列舉"扣除額不是所有你想的到的都可以拿來扣的... 11/22 23:20
3F:→ sssssshit:拿來娛樂用的不迎利 11/24 12:44
4F:推 abstain:稅法沒列舉到的都不能扣 琴不算 11/26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