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999 (山水郎老啦)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國外所得需要繳稅嗎?
時間Tue Nov 8 14:47:50 2005
※ 引述《renos (哇哈哈)》之銘言:
: 稅法規定
: 中華民國來源的所得課徵所得稅!
: 顧名思義 是屬地主義
: 所以境二、中華民國境內之合作社或合夥組織營利事業所分配之盈餘。
三、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之報酬。但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不超過九十天者,其自中華國境外僱主所取得之勞務報酬不在此限。
四、自中華民國各級政府、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及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所取得之利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