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yu (^_^)
看板tax
標題Re: [新聞]收受發票 應確認銷貨人資料
時間Tue Jul 12 21:56:54 2005
※ 引述《smartlai (跟狗一樣。)》之銘言:
: 營業人於收受統一發票時,應注意下列各點:
: (一)進貨時應確認為實際銷貨廠商所開立之統一發票。
實際上可能會有這樣的現象..
某甲去「批踢踢文具批發中心」買一批文件匣..
門市開立的發票可能是「台大企業商行」..
交易以現金或是刷卡給付..
某甲如何知道「批踢踢文具批發中心」是「台大企業商行」所屬門市?
就像OK便利商店是「富群超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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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245.246
1F:推 smartlai:其實消費者才會有這個問題 220.137.30.110 07/12
2F:→ smartlai:有營業關係的往來,應該都相互了解。 220.137.30.110 07/12
3F:→ kuoyu:未必吧...進貨商可能隨時換..也不一定有固定往來.. 203.70.245.246 07/12
4F:推 hippotsai:即使是廠商之間的交易, 買賣時很少會有人要求140.116.165.150 07/13
5F:→ hippotsai:對方提示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之類的資料吧140.116.165.150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