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ppotsai (不忘初心)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請問有關遺產稅…
時間Sun Mar 20 16:53:58 2005
※ 引述《nofish (tt)》之銘言:
: ※ 引述《hippotsai (不忘初心)》之銘言:
: : 發個函給郵局, 內容大致是: 為辦理被繼承人某某某遺產稅之需,
: : 惠請提供被繼承人死亡當日之存款餘額證明及應付未付利息之金額.
: : 然後, 把你爸的除戶戶籍謄本和你自己的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附上,
: : 記得寫帳號, 這樣郵局比較好查.
: : 如果我是稅務員, 聽到納稅義務人這樣回答我會很高興,
: : 因為雖然課不到遺產稅, 但是可以課贈與稅 :p
: 唔~~你確定嗎??
: 根據遺贈§15-I 死亡前兩年內贈與到原作底下的財產
: 是要合併到遺產總額內計算的喔
: 我的解讀是 既然算到遺產總額裡 就應該可以扣除各項免稅額及扣除額
: 若認知有誤請指正 謝謝
不妨用下面這個例子來思考:
某甲死亡前兩年贈與其子1,000萬元, 並依法申報繳納贈與稅144.5萬元.
情況:
1. 某甲死亡時未遺有任何遺產, 遺產稅為零, 之前已經繳納的贈與稅能不能退?
2. 經將某甲之贈與併入遺產總額計算後, 某甲之應納遺產稅為40萬元
(尚未考慮已繳納之贈與稅), 某甲繼承人實際上應繳納多少遺產稅?
3. 同2, 但應納遺產稅為200萬元.
4. 如果某甲的贈與稅案在死亡前已申報但於死亡時尚未繳納,
以上各情形有無不同?
5. 如果某甲的贈與在死亡前未申報, 1~3的情形有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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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考試實在應該出這樣子的題目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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