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hung (星)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個人所得稅
時間Tue Feb 1 02:34:08 2005
※ 引述《cuteally (呆呆魚 NN )》之銘言:
: ※ 引述《alhung (星)》之銘言:
: : 綜合所得稅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共有十類所得,薪資所得只是其中的一種。
: : 將所有的所得合併計算出"綜合所得總額",再扣除免稅額、扣除額後,可得"課稅所得額"
: : ,再依課稅結構之級距、稅率,計算"綜合所得稅額",若有已扣繳之稅額,可以抵繳。
: : 課稅所得額, 級距為 0 - 370,000 之 稅率 6%
: : 只要課稅所得大於零,還是要課稅。
: : 並不是薪資總額低於240,000就一定不用繳稅,還要看免稅額及扣除額。
: : 而薪資所得通常已由扣繳義務人扣繳 6%,假設你沒有其他所得的話,
: ^^^^^^
: 6%通常是以非固定薪資來說...當非固定薪資超過33000就會辦理扣繳...
: 因為扣繳金額一但超過兩千元就必須辦理扣繳..
: 因此33000是個門檻...
2000 / 6% = 33,000
: 一般都是獎金啦..津貼之類的..如果要超過33000有點難....
: 所以幾乎公司都不太會辦理扣繳...
: 除非是臨時工...就比較有可能被扣繳...
: 而固定薪資的扣繳金額....
: 如果單身..沒有扶養親屬..薪資超過48500就必須辦理扣繳...
^^^^^?
{ [ 12x - (74,000 + 44,000 + 75,000) ] x 0.13 - 370000x0.07 } / 12 > 2000
12x > 45000 / 0.13 + 193000
x > 48071
扣繳稅額太多等於是你拿自己的錢無息借錢給國家。
所以根據自己薪資的多寡、固定與非固定薪來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扣繳方式
以上討論如有錯誤,尚請不吝指正。
近滕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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