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hung (星)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綜所稅漏報罰鍰..
時間Mon Jan 31 20:13:04 2005
※ 引述《meiji ()》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家裡收到一張綜所稅漏報通知,罰鍰6000。
: 請問罰鍰繳了之後,還要做補報稅的動作嗎?
: 還是說6000裡已經含有應補金額的部分,所以把6000繳掉就沒事了?
: 謝謝解答囉~!
: 方便的話請一併回我信箱,謝謝。
漏報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1款,處以所漏稅額兩倍以下之罰鍰。
並補徵漏報稅額。 亦即 連補帶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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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
所得稅法第110條第1款
納稅義務人已依本法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但對依本法規定應申報課稅之所
得額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者,處以所漏稅額兩倍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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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討論若有問題,煩請告知。
近滕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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