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ally (呆呆魚 NN )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什麼樣情況下稅是政府繳給企業
時間Sat Dec 25 02:44:22 2004
※ 引述《jobs (賈伯斯)》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小弟在台積電的歷史財報中發現到在1995到2001年之間,
: 在原本是支出的稅賦竟然是後來是正值,
: 也就是台積電的稅後淨利會比稅前淨利還高!?
: 就表示除了沒繳稅之外,還從政府那裡拿了一筆錢回來,
: 小弟曾想會不會是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優惠措施,
: 但是查了法條後發現規定的投資抵減至多是當年的50%的營業所得稅,
: 應該還不至於會變成政府給台積電錢才對呀,
: 很好奇其中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呢?
: (財報檔:http://www.tsmc.com/uploadfile/ir/quarterly/Historical_Data.xls)
外銷退稅的部分應屬於留抵稅額...
不屬於"所得稅費用"科目項下...
至於..所得稅費用是正數...
即是在貸方...那麼也就是所得稅利益...
所得稅費用通常是繳稅..或是補稅...
那麼所得稅費用..有可能是退營所稅或是其他...
至於..詳細的部分..不知道公開說明書有沒有..
或是可以到南海路上或是濟南路上..(忘了)..
忘了是證期會還是啥的...
會有事務所幫上市上櫃公司出的財務及稅務簽證...
搞不好就有...
只是不知道年度多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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