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plab ()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請問房租申報的問題
時間Fri Nov 5 09:45:15 2004
看租約決定。承租者才有權申報租金支出。
不過實務上還是適用所得稅稅率較高者申報比較划算。
※ 引述《ivanchang (Ivan)》之銘言:
: 由於我今年八月才開始拿錢回家付房租,
: 前七個月的房租都是我弟在付的,所以請問
: 是否可以前七個月的房租由我弟申報,後五個月由我申報呢?
: 或是是否可以今年12個月的房租由我弟和我共同申報呢(我和他平分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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