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plab ()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非固定所得
時間Tue Sep 14 16:09:16 2004
別緊張,所得稅得所得分類第十類是『非固定所得』。
學校只是幫你『預扣』 6% 的所得稅。
預扣的款項可以在明年結算申報所得稅時抵扣應該繳的所得稅。
你可以想成是:這2800被財政部先拿去用了,日後報所得稅時可以少交2800
※ 引述《pennyaa (啦啦啦)》之銘言:
: 請問一下喔
: 我是某國立大學實驗室的研究生
: 上次
: 我申請了一筆屬於我自己的研究津貼
: 是八個月的
: 合計為48000
: 但是
: 學校在給我錢的時候
: 卻說是「非固定所得」
: 然後給我扣了2800多…
: 為什麼會這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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