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瀟灑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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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稅務問答》儲蓄免扣證適用範圍有三種
時間Mon Aug 23 11:12:35 2004
■ 稅務問答
李先生詢問:如果要申請「儲蓄免扣證」要在那一單位申請?適用的範圍如何?
中區國稅局台中縣分局答覆:
納稅義務人應攜帶本人的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及印章【如委託代理人申請時,
應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如代理人所提示之申請人身分證
明為影本,須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應將該影本留存備查】,直接到國稅
局或稽徵所的全功能服務櫃台辦理申請。
儲蓄免扣證的適用範圍有三種:(一)金融機構的存款利息。但是郵局的存簿儲金和短期
票券利息除外。(二)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的利息。(三)屬於儲蓄性質信託資金收
益,合計全年不超過新台幣27萬元者,可持本證供給付單位登記,免予扣繳,但仍應將全
年度累計總額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該分局說:本證按年度統計累計總額,可連
續使用,不須逐年申請換發,不敷填寫時,可憑本證換領新證。
(查詢相關內容請洽:04-25291040轉411何秀美)
【2004/08/2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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