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瀟灑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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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寄發遺贈稅申報通知書 應提醒限定繼承等權益
時間Wed May 19 21:30:26 2004
■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18)日三讀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8條修正案,未來稅捐機關應在寄發遺贈稅申
報通知書時,需一併提醒民眾申辦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的時機與權益。財政部表示,稅捐
機關將會提醒民眾注意相關權益。
提案人民進黨立委王幸男說,他平均每個月接到二、三件陳情案,很多陳情人哭哭啼啼地
來找他幫忙,都是父母親去世後,才知道長輩生前曾當別人的保證人,或是標會或欠下其
他負債,因為不知道可以選擇拋棄繼承,往往被銀行強制繼承好幾百萬的債務,非常可憐
。為此,有了修法的念頭。
為避免夫債妻還或父債子償的弊病,我國民法設有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制度。但事實上被
繼承人生前財產狀況,除與金融機構往來或不動產相關登記等項目,較易為繼承人查知之
外,如被繼承人生前因保證契約、金錢借貸產生的債務負擔,繼承人往往無從得知。
立法委員因此提案修法,要求稅捐機關在寄發遺贈稅申報通知書時,一併檢附限定繼承與
拋棄繼承等相關書表,並以明顯字眼提醒民眾注意。
【2004/05/1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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