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bon (棒棒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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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教學:受扶養親屬的規定...
時間Fri Feb 28 11:02:29 2003
關於到底算不算受扶養親屬的規定如下:
下列為可列報為受扶養親屬的規定:
1. 直系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
資格:年滿六十歲 或 未滿六十歲而無謀生能力
條件限制: A.就算未與納稅義務人同一戶藉也可以算
B.若未滿六十歲,無謀生能力*為必要的
什麼叫 無謀生能力 呢?
1.所得總額不超過免稅額就算
2.取得殘障手冊或身心障礙手冊者
3.因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或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
致無法工作或取得證明需長期醫療者
4.其他經村里長調查顯無謀生能力者---所以要取得村里長的證明文件
5.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
2.子女
資格:未滿二十歲
滿二十歲而在校就學
滿二十歲而身心殘障
滿二十歲而無謀生能力
條件限制: A.就算未與納稅義務人同一戶籍也可以算
B.在學者指有正式學籍,含日夜間部 空大及國外留學及軍校,
但不含
只有暑修或上補習班
C.身心殘障規定與上同
D.無謀生能力規定與上同
E.受扶養者之父或母為現役軍人,國中,國小,幼稚園,托兒所教職員
薪資為免稅所得者,不得列報減除
3.同胞兄弟姊妹
資格:未滿二十歲
滿二十歲而在校就學
滿二十歲而身心殘障
滿二十歲而無謀生能力
條件限制:與子女的規定同
4.其他親屬或家屬,如叔 伯 舅 姪 甥 媳孫 等
資格:未滿二十歲
年滿六十歲無謀生能力
條件限制: A.不須與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同一戶籍,但須同居一家且確實受納稅
務人扶養
B.受扶養者之父或母為現役軍人,國中,國小,幼稚園,托兒所教職員
薪資為免稅所得者,不得列報減除
申報為受扶養親屬的效果?
申報為受扶養親屬,就享有該受扶養親屬的免稅額及扣除額,但特別注意的是
只有受扶養 子女 可扣除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其他受扶養兄弟姐
妹等等都是不被允許的!!
另外,今年的免稅額每為人74,000元,但本人,配偶,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
以上者,免稅額為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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