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ebia (木通)
看板tajen
標題[問題] 租屋未滿一年不續租
時間Tue Jun 1 08:53:52 2010
請問我當初是九月簽約
可是房東收我一年的房租四萬
但是我今天看到租賃契約
租賃期限是一年
但又規定不續租的話要六月三十日前搬出
這樣的話我不就多繳兩個月的房租嗎
多繳兩個月的話也將近六千七千了
大家有因為這樣跟房東追討兩個月的房租嗎
PS
因為跟房東關係還算不錯
但不知道這裡租屋的規矩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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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222.92
1F:→ angel790217:那2個月應該是押金吧??!!問問看房東會比較好一點噢!^^ 06/01 17:42
2F:推 magugyr:怪怪的喔9月簽卻要7月之前搬出?還是他簽約日期給妳寫7月? 06/01 21:18
3F:推 Gnawer:去問清楚吧...要不他會跟你說合約上都有寫 06/02 00:43
4F:推 konj:確定6月30是手寫的嗎 還是他買現成的租約表然後忘了給你改? 06/02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