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jaff (鸚鵡甜甜)
看板tajen
標題[討論]有關所謂的機車客運
時間Tue Sep 23 18:29:27 2008
關於最近大家討論的很火熱的機車客運
大家的創意很好
但是會不會覺得從拍板到定案有點草率
今天你收了別人的錢
似乎就構成了商業行為
你提供服務 對方則付錢買你這個服務
如果算是商業行為的話
就該有更完善的規範來做約束
或者是
今天你認為一起載只是在貼補油錢
那我認為就不該這麼高調的在做推廣
就像是你今天坐計程車
如果發生車禍導致你受傷
你會不會去告那個司機
但是如果今天你單純為了跟朋友分攤油錢而共乘
發生了車禍也只是摸摸鼻子倒楣
還有在發起人提出的聲明部份
如果要做到沒有糾紛
就必須要讓雙方都簽名
否則聲明可視為無效(所以其實很多商店說抓到偷竊罰一千倍也都是唬人的啦)
到時候上法院就麻煩了
凡事還是低調的好
不然到最後出事追溯到上
是板主要出來負責還是招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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