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ri900916 (nari9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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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敘薪] 112學年度代理教師敘薪訴願書
時間Sun Sep 3 15:09:23 2023
112學年度訴願書修改說明:
1.新北市因該市相關案例法規不明確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發回地方法院更審
訴願書有參考該判決見解更新
2.其他縣市訴願書都是111學年度版本沒更新
但部分縣市有類似新北市規範不明確的情況
可自行參考新北市的訴願書修改
如果不知道如何修改請站內信詢問
112學年度訴願書下載網址
https://www.dropbox.com/sh/729pfit1d5cfhgz/AADy0S3fPLaUt-O5pDkzcGtRa?dl=0
訴願書範本使用說明:
1.紅色文字:請依個人實際狀況修改
2.藍色文字:請依各縣市自治法規內容修改
3.修改完畢後改為黑色字列印
訴願書郵寄地址:請寄到各縣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
附件1-2~1-6的PDF檔為所有版本共用(新北市例外 該市修改後附件不同)
請列印後列為訴願案件暫停審理聲請書附件一併寄出
請注意30天的訴願期限是以訴願審議委員會收件日期為準 不是以郵戳為憑
建議最晚在收到敘薪通知後20天左右寄出比較保險
ps.目前完成22個縣市24個版本的訴願書
臺中市國中小教師及幼兒園教師因敘薪法令依據不同分2個版本
連江縣因莒光鄉及東引鄉的學校有不同的敘薪方式分2個版本
9/4 5:47補充
憲法法庭判決原則上只對聲請人的案件有追溯適用的效力
如果未來憲法法庭判決確定目前代理教師敘薪的規範違憲
只有2種情況才能適用憲法法庭判決
1.釋憲聲請人
2.收到敘薪通知後有提出訴願或行政訴訟等救濟程序
到憲法法庭宣判當天救濟程序仍在進行中
原處分效力尚未確定的案件當事人
(如果行政訴訟2審在憲法法庭宣判前終結
則必需聲請釋憲改用第1項資格併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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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umber89757: 推 09/03 16:23
2F:推 YuPEII: 非常感謝 09/03 17:23
3F:推 yigune: 感謝 09/03 18:52
4F:推 Lukaku: 現在公立學校也不採計你在私校在職進修改敘,換句話說工作 09/03 18:53
5F:→ Lukaku: 10年去修碩士薪級跳三等,如果你到公立,他只採計你取得 09/03 18:53
6F:→ Lukaku: 碩士開始工作年資,這時候不要提出你有碩士比較賺 不然虧 09/03 18:53
7F:→ Lukaku: 死! 09/03 18:53
8F:→ Lukaku: 因教育部81年公佈之職務等級不相當 函式規定,但很多應該 09/03 18:56
9F:→ Lukaku: 不知情!要就是趕快取得碩士,不然就是乾脆不要說你有碩士 09/03 18:56
10F:→ Lukaku: ,隔年再提出碩士看能不能改敘,有bug 09/03 18:56
11F:→ lijim: 推 09/04 01:35
※ 編輯: nari900916 (118.160.116.80 臺灣), 09/04/2023 05: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