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ri900916 (nari9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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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國中] 關於非本科教師證代理敘薪
時間Tue Jul 30 21:07:17 2019
※ 引述《ujh (剝洋蔥)》之銘言:
: 朋友帳號太久沒登錄被砍 代po
: 已經爬過文 可是感覺還不是很清楚
: 先說說我遇到的狀況
: 大學畢業
: 本身有高職應用英文科跟高中歷史科教師證
: 也在不同的高中職代理過兩年
: 這學期錄取台北市某國中歷史代理
: 我知道這算是無證 學術研究費要打八折
: 但本俸該如何計算?
: 昨天去報到 遇到過去從未遭遇的狀況
: 負責代理教師報到的是人事室的專員
: 但專員先生似乎不熟他的業務
: 他看完我的資料後竟然抬頭問我
: 「你知道你的俸點嗎?」
: 然後就看他一直在查電腦
: 還一邊問我「那你這樣可以提敘嗎?」
: 「是170還是180啊?」
: 我怎麼會知道!
: 然後他的主任則在旁邊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埋頭用電腦
: 他也不打算問
: 過了將近20分鐘 他突然自己下結論
: 「你應該是170, 嗯嗯,對。」
: 現在愈想愈不對...
: 有版友知道嗎?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敘薪基準一覽表
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者(未修習教育專業科目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且未取得合格教師證書
者)-->起敘170 最高可提敘至450
但你的狀況不像未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師資培育法公布(83.2.7)後入學之師範校院畢業生
(含大學校院畢業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尚未
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起敘180 最高可提敘至450
此條沒有規定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的專門課程科目要相同
底下備註欄
※代理教師未具代理教育階段科別之合格資格(教師證書)者,其學術研究費
按八成支給。-->教師證科目不同視為無證 不能用190起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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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216.20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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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yeollauren: 可惡 我師範畢業實習結束後的半年只給起敘170... 07/30 22:59
2F:→ yeollauren: 原來依法規是180 QQ 07/30 23:00
這個基準表是105年訂定的
104年前請參考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
3F:→ yeollauren: 我是107畢業今年年初代理的 適用這個基準 不過學校當 07/31 02:55
4F:→ yeollauren: 初並沒有跟我說薪點 我也沒問 最近拿了離職證明才發現 07/31 02:55
5F:→ yeollauren: (真的只能怪自己太蠢) 07/31 02:55
6F:推 mememehappy: 當然職前教育專門科目也要相同啊,170沒錯,碩士無 07/31 06:42
7F:→ mememehappy: 證也是170不是嗎? 07/31 06:42
臺北市碩士無證為245+研究費8折
碩士博士無證以170或180敘薪是花蓮才有的規定
8F:推 arthurmoo: 謝謝大大 終於弄懂規則了 07/31 08:04
※ 編輯: nari900916 (114.24.216.202 臺灣), 07/31/2019 19: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