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llingsky (falling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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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國小] 國教署徵約僱人員1名
時間Thu May 18 15:25:20 2017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徵約僱人員1名
一、資格: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具簽辦公文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二、工作內容:
1.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教育相關事項。
2.夏日樂學方案。
3.環境教育及海洋教育相關事
項。
4.其他交辦事項。
三、薪資: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折合新台幣33,908元
(另須自付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分)。
四、工作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
五、其他事項:報名期限:106年5月18日至106年5月25日
1. 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應貼相片並含基本資料及自傳等,
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履歷表格式請至人事行政總處網頁-服務園地下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學歷證件及其他相關經歷專長證明
等相關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請附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
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法律責任由當事人
自行負責)。
2. 於106年5月25日前郵寄至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5樓,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組國課科王浩然先生收(連絡電話:02-77367498),
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連絡電話,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均不予受理。
3. 應徵者經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經錄取者由本署通知報到,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並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棄權者不得提出異議。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並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1-2名
(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算。
4.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6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分發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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