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dill (aidill)
看板studyteacher
標題Re: [[問]] 失業給付的介紹卡 初次認定
時間Tue Aug 7 15:30:59 2012
因為看到了相關法規如下:
法規是這樣:
被保險人於失業期間另有工作,其每月工作收入超過基本工資者,不得請領失業給付;其
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者,其該月工作收入加上失業給付之總額,超過其平均月投
保薪資80%部分,應自失業給付中扣除。但總額低於基本工資者,不予扣除。
所以才會有這樣的疑問,是不是當公司方面,在介紹卡上勾選未錄取原因為待遇不符,
這樣就無法申請失業補助嗎?而所謂的待遇不符是指,即使公司提供20,000給你,
但你卻拒絕,是不是就是你自己的問題,因為他高於基本工資呢?
還是說,因為20,000低於33,600所以你可以拒絕呢?
這是我的小小疑問,因為第一次申辦,所以...想要謹慎點><
謝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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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1.26.156
※ 編輯: aidill 來自: 140.131.26.156 (08/07 15:41)
1F:推 boky520:這位版大 這條法規是說 如果你失業期間有工作 而且超過 08/07 15:55
2F:→ boky520:基本薪資 你就不可以請領失業給付 跟介紹卡上的一點關係 08/07 15:56
3F:→ boky520:都沒有 08/07 15:56
4F:推 org277:如果你的平均投保新資的60%大於20000~那你是可以這樣拒絕 08/07 18:23
5F:→ aidill:謝謝,那請問介紹卡勾選什麼會比較好,比如環境不合呢?有菸味 08/07 22:04
6F:→ studen:寫其他 不要勾 最好能舉出違法 通知雇主改善 08/07 22:37
7F:推 kellydada:但就服站說 如果找工作時 已寫名薪水低於薪六成 08/08 19:12
8F:→ kellydada:就不能以薪水太低推掉工作 否則當作認定不成功耶 08/08 19:13
9F:→ tuerwpv:不是很少公司會寫出底薪的嗎?要去面談才會知道 08/08 21:31
10F:推 Elija:我昨天也去了就業服務站申請,不過我是打算待產不教的, 08/09 12:14
11F:→ Elija:服務站人員人很好,跟我說最好不要填薪水太低或離家太遠, 08/09 12:15
12F:→ Elija:可以去選那個福利不好的那個選項,比較不會有爭議! 08/09 12:15
13F:→ aidill:謝謝唷 我的上面已寫明底薪也 所以填福利那塊好了 08/09 17:33
14F:→ aidill:那雇主部份暫停推介和繼續推介是什麼意思呢? 08/09 17:35
15F:推 alicezzz:E大跟我的認知不一樣耶 我聽到的是要勾薪水太低和離家太 08/10 17:18
16F:→ alicezzz:遠,才會被認定是合理的不就職理由,才能申請成功@@ 08/10 17:19